長春至四平高速公路長春南互通人行天橋拆除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長春至四平高速公路長春南互通人行天橋拆除工程已獲批準。招標人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人行天橋拆除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長春至四平高速公路長春南互通一處鋼結構人行天橋跨度布置為3m(邊跨)+25m(主跨)+35m(主跨)+2m(邊跨),梁寬3m,梁高80cm,橋底最大凈空6m,兩側樓梯均直式樓梯。樓梯寬度為3m,一側樓梯長約2m,一側長約3m,橋面兩側欄桿高度1.3m,廣告牌匾3m高,橋面鋪裝為塑膠地面。
2.2 合同包劃分
本次采購劃分為1個合同包,即TQ01合同包。
2.3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止。
3.資格要求
3.1 參與投標的企業必須具備公路工程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或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業承包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 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
3.7 外省施工企業須按照吉建管﹝2018﹞12號文件及吉建管﹝2019﹞11號文件辦理備案后方可參加投標。
3.8 執行《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號)文件要求,對年度信用評價為不合格的企業,禁止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4日,每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及13時30分至16時00分,在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333室,由經辦人持下列證明文件原件及一套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或掃描件)報名:
(1)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
(2)經辦人身份證;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6日9時30分,地點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包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邀請及在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7.聯系方式
采購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懷強
電 話:0431-8466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