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公告
根據《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全省部分貨車車型高速公路收費標準的批復》(吉政函〔2020〕10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吉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吉林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為按車(軸)型計收通行費。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吉林省高速公路調整車(軸)型分類標準,嚴格按照《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489-2019)規定,對通行車輛進行分類。
三、對車長小于6 米的8 座和9 座小型客車,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
四、對貨車列車按牽引車和掛車的合計軸數,確定車型(軸)及收費標準。
五、對滿足軸荷及質量限值的專項作業車,執行普通貨車收費標準。存在超限超載情況的專項作業車,取得大件運輸許可證的車輛執行大件運輸車輛收費標準。
六、對經批準通行高速公路的大件運輸車輛,總質量未超過該軸型超限認定標準的,按車型收費標準計算。對經批準通行高速公路的6軸以上大件運輸車輛設定收費系數,以6軸貨車收費系數(4.58)為基礎,每增加一軸增加0.8倍收費系數計費,例如7軸大件運輸車輛收費系數為4.58+0.8,對應收費標準為2.42元/車·公里,以此類推。
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按車型和實際行駛里程以及對應的費率標準計收,ETC車輛通行費計算精確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MTC車輛通行費計算精確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八、吉林省高速公路具體車型分類及通行費收費標準如下:
類別 | 客 車 | 貨 車 | |||||
車輛 類型 | 核 定 載人數 | 說 明 | 收費標準 (元/公里) | 總軸數 (含懸浮軸) | 車長和最大 允許總質量 | 收費標準 (元/公里) | |
1類 | 微型 小型 | ≤9 | 車長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大于9人的載客汽車 | 0.45 | 2 | 車長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許總質量小于4500kg | 0.45 |
2類 | 中型 | 10-19 | 車長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為10-19人的載客汽車 | 0.80 | 2 | 車長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許總質量不小于4500kg | 0.83 |
乘用車列車 | - | - | |||||
3類 | 大型 | ≤39 | 車長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大于39人的載客汽車 | 1.10 | 3 | - | 1.20 |
4類 | ≥40 | 車長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載人數不小于40人的載客汽車 | 1.45 | 4 | 1.57 | ||
5類 | - | - | - | - | 5 | 1.72 | |
6類 | - | - | - | - | 6 | 2.06 |
備注:1.滿足軸荷及質量限值的專項作業車,按車型分類與普通貨運車輛執行同樣收費標準,大于6軸的專項作業車,統一按照6軸收費標準執行。
2.對合法持證的6軸以上大件運輸車輛,以6軸貨車收費系數(4.58)為基礎,每增加1軸,系數增加0.8確定收費標準。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1月